關于確定2011年度衛(wèi)生技術專業(yè)技術職務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的函
青人社廳函〔2011〕541號
省衛(wèi)生廳:
經研究,確定我省2011年衛(wèi)生技術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標準(含藏醫(yī))為:
正高:西寧地區(qū)50分;西寧三縣及其它地區(qū)45分。
副高:西寧地區(qū)50分;西寧三縣、海東地區(qū)、海北州、海南州、海西州、黃南州同仁縣和尖扎縣45分;青南地區(qū)40分。
此復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